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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5来源:海淀区财政局
——2018年1月  日在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海淀区财政局局长  程培衡
  各位代表:
  我受海淀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  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和北京市针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个重大问题提出的新要求,深刻把握海淀在首都中心城区的功能定位,紧紧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牛鼻子”,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布局,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为统领,统筹推进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惠民生、促协同等各项工作,持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增进民众福祉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671.9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6.9亿元,同比增长8.0%;市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92.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8.6亿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0.5亿元;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3.0亿元;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45.2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区本级支出624.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0.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26.5亿元,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上年继续下降,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为239.5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2.4亿元,同比增长158.6%;市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1.2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8.9亿元,同比增长147.5%。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0.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976万元,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431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6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532万元。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4317万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20%调出资金2995万元补充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使用资金196万元。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7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3亿元,缴费收入1536万元,利息收入1415万元,转移收入650万元。上年结余8.8亿元。2017年支出完成2.9亿元,累计结余8.6亿元。
  2017年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完成399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208万元,缴费收入764万元,利息收入25万元。上年结余7937万元。2017年支出完成5267万元,累计结余6667万元。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通过签署债务确权协议等方式完成了剩余98.4亿元企业垫资施工债的化解工作,世界银行贷款等0.2亿元的本金已全部偿还。7月份,市政府批准市财政下达我区新增一般地方政府债券20亿元,将其纳入2017年预算调整事项,经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重点用于“三山五园”地区环境整治项目。2017年底我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1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6.5亿元;专项债务33亿元。债务余额全部为规范的政府债券债务,并保持在北京市批准的年度债务限额以内。
  建立政府债务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拟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区政府债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成立领导小组,逐步建立政府债务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7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稳中求进,高精尖经济引领发展新动能
  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加快,全年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圆满完成预期指标,切实为全市经济工作“添秤”。继续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拨付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4.4亿元,进一步构建融合、协同、共享的创新生态体系。着力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创新资金投入模式,累计出资7.5亿元,发起设立总规模达300亿元的中关村并购母基金,并建立IPO绿色通道,加大企业上市中介费用补贴力度,有效降低企业上市前期成本,促进驻区企业持续做强做大。累计出资1亿元设立科技担保扶持基金,为海淀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拓展融资渠道,有效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政策,全年合计减免退税逾1000亿元,有效促进企业快速成长。
  为巩固涵养财源,增强区位优势吸引力,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和服务企业清单,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走访服务,了解企业需求,助力企业发展。同时加大新增企业引入力度,积极促成铁路下属动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农行下属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关村银行等重点企业落地,吸引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北京石墨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市级重大创新项目落户我区。
  (二)有舍有得,疏解整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建立“市级引导、区级投入、镇级助力”的资金投入模式,加大资金统筹调度力度,共计安排市、区、镇三级财政资金59.3亿元,其中:重点保障笑祖塔、一亩园等棚户区改造项目28.3亿元;三山五园、玉泉山周边重点区域环境整治24.0亿元;拆除违法建设、开墙破洞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疏解区域性市场、地下空间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7.0亿元。此外,拨付环境建设整治资金3.1亿元,以“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等系列重大政治活动为核心,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区域以及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拨付资金5988万元,用于整治集体土地上低效能企业、清退畜禽养殖场,促进农村地区发展水平提升。
  城市功能和发展品质不断改善。一是腾笼换鸟助力创新生态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海淀区鼓励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办法(试行)》,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推动中关村大街、科学城北区等地创新创业要素聚集和双创示范基地持续升级。二是留白增绿改善居住环境。拨付环境卫生服务资金8.0亿元,主要用于道路清扫保洁以及公共卫生间的修建和维护,持续改善街面容貌。拨付专项资金8.0亿元,用于街镇辖区环境绿化美化,打造百姓身边的绿色休闲空间。三是多措并举提高居民生活便利程度。拨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等6120万元,提升区域商业整体水平,尤其是在关停市场周边新建和改造蔬菜零售、便民早餐等生活性服务业网点。此外,积极利用疏解腾退后的空间,改造增加停车场、社区便民服务仓储、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等,增强社区配套综合功能。
  社会治理新格局逐步显现。一是拨付社会建设专项资金1.2亿元,重点保障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全覆盖、创建市级社区规范化示范点、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试点、改善社区服务用房、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等。二是拨付街镇补助资金62.1亿元,其中:补助下级(镇)支出20.6亿元,补助街道支出41.5亿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提高街镇在环境治理、基层服务、社区和村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不断夯实网格化精细管理基础,并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公共秩序持续和谐稳定。一是拨付公共安全资金32.3亿元,全力保障公安、司法机构运行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提高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切实做好地方消防应急救援保障,推进基层消防站点建设以及消防主题公园、主题社区和主题学校建设,不断夯实应急救援工作基础。二是拨付全区食品和药品安全监测专项资金5000万元,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为抓手,全面推进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三是拨付重点公共安全应急资金3984万元,用于处置京新高速土堆消隐工程、道路护坡墙体垮塌治理、污水管线破损修复、积水点应急改造及沟渠清理工程等突发事件。
  (三)补齐短板,不断均衡公共服务事业发展
  教育支出104.6亿元。着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推进教育资源均衡优质发展。2017年教育支出首次突破100亿元,其中:保障教育机构正常运转支出68.0亿元,其他重点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拨付资金4.6亿元,用于支持驻区单位办园、民办园发展、建立幼儿社区早教活动站、促进幼儿园办园达标等方面,不断扩大和改善学前教育资源;拨付资金3.6亿元,用于向大学附小和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着力解决中小学学位不足问题,并不断提高学校办学品质;拨付资金1.2亿元,加强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资源库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软实力;拨付资金1.8亿元,着力素质教育,支持艺术、科技等社团发展,推进校园足球、水上运动和冰雪运动等阳光体育活动。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亿元。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安排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其中:设立并拨付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400万元,促进重大文化项目在海淀落地和发展;公开征集文化项目3000万元,盘活区域文化资源,繁荣公共文化事业。此外,拨付资金1.5亿元,用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拨付资金4714万元,推进西山文化带13项文物考古与保护工程。拨付资金2350万元,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普及冰雪运动、足球运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科学技术普及和管理支出3.6亿元。安排智慧海淀专项资金3.3亿元,用于信息基础设施、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务服务等方面,不断提高全区信息化建设水平;拨付科普资金3129万元,支持基层科普行动、科普惠农兴村和社区科普计划,保障科技中心、公共安全馆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亿元。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拨付资金30.5亿元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补缴;拨付公共就业补助、残疾人事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居家养老券等资金11.8亿元,支持对就业、养老、残疾人以及困难群体的保障事业;拨付市下达转移支付资金43.8亿元,用于保障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经费、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2亿元。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其中:拨付资金11.2亿元,保障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拨付资金4800万元,推进海淀医院、北医三院等区域医联体建设;拨付资金3.9亿元,积极保障疾病筛查、疫苗注射、免费婚检、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付新农合、医疗救助、“一老一小”等补助资金3.1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积极应对两孩政策落地,为助产机构增加产科床位等支出2686万元;拨付资金8190万元,落实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特扶家庭养老帮扶金等计划生育各项政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5.5亿元。拨付资金5.3亿元,用于通过趸租农民富余安置房、散租社会存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公租房房源;拨付资金2.5亿元,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发放公租房、廉租房租金补贴、自主购房货币化补贴资金或配售房源异地安置补偿费;拨付资金6.6亿元,用于代购上庄家园安置房;拨付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0.4亿元,用于收购中关村西三旗科技园、永丰产业基地公租房和田村棚改定向安置房等。
  公共服务类基本建设支出33.8亿元。其中: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城市路网建设,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拨付资金20.5亿元,保障地铁12号线、19号线等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实施上庄路北段、香泉路等重点路段建设;拨付资金13.3亿元,用于学校和医院改扩建、北部文化中心、北部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工程项目,不断增进民众福祉。
  落实“四个服务”要求,深入推进协同建区,全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项资金共计支出1308万元,主要解决代表、委员提出的太舟坞危桥改造及周边交通拥堵问题、元大都遗址公园设施更新完善和健身场地扩建工程等民生问题。
  (四)改善生态,着力打造美丽海淀碧水蓝天
  全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积极筹措资金36.3亿元,大力推进“无煤化”和节能改造等工作,拨付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2.0亿元和供热燃料政府补贴资金1.8亿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保障。
  优化生活垃圾智能管理。拨付垃圾分类管理、垃圾收运处理等资金3.3亿元,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垃圾焚烧处理费、飞灰处置费等资金1.2亿元,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堆山填埋、全密闭作业工程等2.1亿元,助推居民生活环境改善。
  聚焦城区绿化美化。拨付园林绿化养护经费1.8亿元,维护城市公园绿地生态环境;拨付资金3.3亿元,落实山区生态林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养护;拨付基本建设资金6.5亿元,推进平原造林、“园外园”、小微绿地和景观道路等城市绿化景观建设。
  加强水环境治理。全面升级“河长制”,建立水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拨付经费2789万元,维护全区河道、沟渠水面和岸坡干净整洁;拨付污水处理费5278万元,维护全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重点提高北部地区污水处理能力;拨付水系治理资金1.6亿元,支持南沙河流域、五一渠等黑臭水体治理、崔家窑水库湿地生态水系建设等项目,进一步实现水清岸绿,满足百姓亲水需求。
  (五)规范提效,持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财政改革有序推进。一是制定《海淀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工作措施》,完善《海淀区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管理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实行部门综合和重点项目双重考核排名通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发布《海淀区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实施方案》,科学预测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街镇履职,提高街镇工作绩效的具体措施》,重点从五个方面简化办事程序,构建“放管服”结合、权责一致、规范统一、精简高效的财政工作新机制。
  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改进。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范围,2017年部门预算核减资金1.3亿元,约占评估资金总额的32.3%;对63个部门的689个项目开展绩效跟踪,涉及预算资金101.7亿元;邀请44名区人大代表参与了52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真正做到全程监督的闭环管理。此外,修订《海淀区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提高预算管理整体效能。
  预算监督日益公开透明。除6家保密单位外,106家政府部门已向社会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2016年部门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此外,出台《关于海淀区镇级人民政府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明确镇政府可参照区级政府公开要求,公开政府预算报告、预算草案、“三公”经费等内容。
  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45.9亿元,其中约有205家预算单位开展了竞价采购,采购金额约为4.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两成左右。完善《海淀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海淀区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调整优化政府采购系统管理,全力构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委托专业机构抽查15家代理机构2016年度代理的100个项目,完善对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评价机制。
  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除区公共委所属7家公立医院及个别涉及转企改革的事业单位之外,区属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此外,海淀区作为首批试点区,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库业务电子化改革第一阶段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包括国库账户实拨资金业务以及向代理支库下达授权支付额度业务。由此,我区走在了全市各区推进国库业务电子化改革工作中的前列,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2017年全区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新进展。同时,我们也看到,财政运行和改革仍面临诸多问题:
  一是区级财政收入稳增长面临诸多挑战。从外部因素看,“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区级税收分成比例下调,以及外埠地区政策洼地带来的企业外溢效应持续对我区税源产生不利影响。从内部因素看,2017年我区财政收入已突破400亿元,收入体量不断增大的同时也伴随着增长基数的扩大,增收更添压力。
  二是财政支出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棚户区改造、“三山五园”等重点地区环境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各项重点工作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区级财政收入增长有限,对财力保障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另一方面,部分预算单位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审批慢等原因,导致资金支出进度较为缓慢,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财政行政检查处罚、绩效管理、追踪问效的力度仍需加大。社会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当前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的范围、内容均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事前和事中的过程监督以及财政处罚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
  四是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仍然不足。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凸显的情况下,如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就成为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的课题。但目前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管理模式仍处于初期探索和实践阶段,需要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顶层设计,在规范管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区经济社会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针对上述问题,恳请各位代表在审议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第二部分  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和区委的有关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构建中关村科学城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为主题主线,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稳中提质;在区人大监督下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财力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需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障制度运行风险,切实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预算管理,推进项目库建设,深化预算信息公开,硬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水平,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2018年预算安排的新举措
  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我们提前谋划,多渠道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吸收,周密部署,采取一系列精准措施精编细编预算:一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预算,2018年原则上按不低于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加强“其他支出”科目使用管理,降低列入“其他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占比。三是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选取区环保局、农经站、国资委3家单位试点编制2018-2020年部门三年滚动预算。四是落实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有关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部署,实行政府和部门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并规范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使用和调剂。五是适应人大监督需要,搭建人大联网监督系统,并由区人大选定区法制办、商务委、海淀园、农委、城市管理委员会5家预算单位,全过程参与其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初步审查等工作。此外,结合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扩大资金评估规模,加强审核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8年预算安排具体情况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财税政策和体制调整等因素,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预计为603.0亿元。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6.0亿元,同比增长7.0%;市下达转移支付收入128.8亿元,上年专项结转资金26.5亿元,调入资金1.7亿元。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603.0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计划安排579.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计划安排23.6亿元。区本级支出中安排预备费11.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按此预算安排,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存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
  2018年海淀区“三公”经费预算合计安排9153万元,同比减少166万元,下降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780万元,公务接待费2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71万元。
  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在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提交大会审议批准前,参照上年同期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金额合计32.4亿元。
  (二)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预计为64.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5亿元,市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上年专项结转0.7亿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62.2亿元,调出资金1.2亿元,预计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0.7亿元。
  (三)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7967万元,其中:企业上缴利润收入17317万元,股利、股息收入65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96万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4031万元,预计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23%调出资金4132万元补充一般公共预算。
  (四)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计为2.9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7亿元,缴费收入1565万元,利息收入370万元,转移收入650万元。上年结余8.6亿元。2018年支出预计为3.4亿元。累计结余8.1亿元。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京政发[2017]29号)规定,2018年我市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因此,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预算只编制结余资金的利息收入,预计2万元;上年结余6667万元;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预算只编制2017年未完成的报销事项支出,预计15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预计5169万元。
  三、2018年财政预算主要支出方向
  (一)以创新创业为驱动,持续壮大高精尖经济实力
  计划安排专项资金22.1亿元,全力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落实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深化全国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激发区域发展新动力。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整合政府投资基金,有效撬动社会资本,着力提升“海淀基金系”资本实力。持续深化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力度,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计划安排人才发展资金1亿元,聚焦中关村人才特区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性基金的风险防控和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基金运行过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以疏解整治为抓手,逐步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持续推进疏解整治工作。计划安排资金6.8亿元,继续推进人口疏解、拆除违法建设、有形市场整治提升,加强引导一般性制造业和低效能产业退出。同时,做好居民生活需求保障,计划安排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专项资金5900万元,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生活服务业,全面开展社区商业e中心建设,构建24小时生活服务圈,推广智能化末端物流服务。继续安排东西水磨等棚户区改造资金10.0亿元;安排环境整治资金9.0亿元,聚焦中关村大街沿线、长安街延线、玉泉山周边等重点区域、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提升;投入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2.5亿元,治理村容乱象,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和村庄公共服务水平。
  着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计划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2亿元,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投入环境卫生服务资金7.0亿元,用于道路清扫保洁、公共卫生间修建维护,持续改善街面容貌;安排垃圾处理资金3.7亿元、生态林补偿金2.6亿元、绿地养护经费2.6亿元、河道保洁和污水处理资金1.3亿元等,着力绿化美化生态环境,建设宜居海淀。
  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计划安排社会建设专项资金1.1亿元,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示范点、老旧小区自我服务管理、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等工作,健全以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长效机制,深化提升社区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安排街镇体制补助67.8亿元,其中:补助下级(镇)支出23.6亿元,补助街道支出44.2亿元。进一步提高基层财力统筹能力,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及可拓展功能纳入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不断优化完善城市功能。计划安排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60亿元,主要用于改善交通出行条件,强化中心城、北部园区及保障房周边路网加密工作,提升智能交通管理水平;推进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整治、园林绿化、水系生态治理以及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民生保障项目建设。 
  (三)以民生福祉为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教育支出计划安排104.8亿元。其中:保障教育系统机构正常运转预计支出63.6亿元,其他用于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重点项目保障。安排1.2亿元用于推进教育改革,深化课程改革,支持学校开展课程创新实验;安排5.9亿元用于扩大学前教育办园建设,增加入园学位;安排3600万元用于深化教育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学位供给;安排3.7亿元用于艺术体育科技、校外活动及学校特色发展;安排2.0亿元用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校园安全工作;安排4.8亿元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构建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安排5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安排2.4亿元用于职业培训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划安排80.7亿元。全面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其中:计划安排资金21.6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补缴;预计投入资金1.8亿元,积极落实促就业政策,巩固充分就业区创建成果,提升就业服务精细化水平;深化养老服务工作,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推进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深化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等试点工作;安排资金7.6亿元,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救助政策,加大对弱势群体扶持力度。此外,落实市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31.7亿元,保障军队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和退役士兵安置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安排21.3亿元。提高健康海淀建设的保障力度,持续深化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在保障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其中:计划投入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5.5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4.0亿元;安排医联体建设专项资金4800万元;投入“智慧卫生”等信息化项目4121万元;安排公立医院医疗设备、优质护理示范病区、新增产科床位等专项资金6700万元,提升医疗服务;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等7592万元。此外,继续推进“一键式”家庭医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国家卫生区创建工作,深化医养结合试点改革。
  科学技术普及和管理等支出计划安排4.3亿元。继续推进基层科普行动、科普惠农兴村和社区科普计划,保障科技馆站运行。其中:安排智慧海淀专项资金4.0亿元,拟在政府服务创新、城市精细管理、企业高效运营和市民品质生活等方面实现智能应用全面提升;投入资金2289万元,保障海淀科技中心、安全教育馆等科技单位机构运行和事业发展。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计划安排8.4亿元。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扩大优秀数字公共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新模式,高标准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新博物馆、区级非遗保护中心建设。继续安排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文化设施配套、提供文化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安排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补助资金8893万元,重点支持特色品牌活动、乡情村史陈列室建设、公益惠民演出等文化项目。历史文化保护投入4923万元,重点开展圆明园考古、文物修缮及文物安全等。保障北部文化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与运营投入1760万元,切实把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作为民生工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投入全民健身专项资金3000万元,保障体育场馆建设、改造及运营,不断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计划安排25.5亿元。投入资金20.7亿元,通过趸租农民富余安置房、散租社会存量房、收购公租房和定向安置房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从源头上服务住房保障工作。坚持以租为主、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的方式,安排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和配售房源异地安置补偿费等3.7亿元,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并逐步将保障对象扩展到符合海淀区功能定位要求的各类人才。推广新阶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完成毛纺北小区等试点项目的自选类改造内容。
第三部分  2018年财政工作各项任务
  2018年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区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以财政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做好“生财、聚财、理财、管财”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事业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提升区域营商环境,培育财源强实力
  以中关村改革创新发展4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壮大科技研发、高端制造业、科技金融、现代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和财源增长的内生动力。同时,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作为财源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区域功能定位,结合当前我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工作质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力争实现“服务零距离、程序零障碍、工作零差错、监管零缺位”的工作目标,有效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推动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与财政收入增长良性互动。
  二、着力优化资金投入结构,提升效益重民生
  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加强财政资金风险管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核心区建设中的撬动引导作用,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养老、停车设施、城市景观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以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加大对教育、卫生、住房、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努力满足海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用活财力提效率
  持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适时扩大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点范围,聚焦区政府及各部门的“十三五”规划,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提早确定重大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强化跨年度预算平衡和资金统筹,从根本上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增强预算的执行力和严肃性。
  深入推进全面绩效管理,继续扩大事前绩效评估规模和绩效评价范围,加快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改革;完善预算单位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提升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逐步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向区人大报告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认真落实《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人大代表参与试点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审议和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促进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多措并举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聚焦重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建立蹲点帮扶和跟踪督导机制,强化问责力度。同时,严格落实结余收回时间节点,及时整合低效资金,统筹用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缓解收支不平衡的压力。
  进一步完善区对街镇体制管理模式,在街镇体制财力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按一定规模设立“竞争性分配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实施保证进度、绩效目标契合重点、项目申请先后有序的方式,将街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竞争性分配改革有机结合,充分调动街镇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各位代表,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中关村科学城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海淀人民,增强海淀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pdf
2017年海淀区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1).xlsx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表.xlsx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表.xlsx
2018年下级税收返还资金安排情况表.xlsx
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表.xls
2018年海淀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的说明.docx
2018年海淀区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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