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关闭按钮

外商投资企业月报报送系统暂停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欢迎进入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系统!

请问您是否知道登录密码?

欢迎进入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系统!

1. 海淀区财政局无权限查询企业的用户名及密码,密码丢失后只能通过发送邮件至huacm@163.com获取;

2. 发送邮件时请注明“查询用户名和密码”,并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单位法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财政登记号码;

3. 密码获取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左右。

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温馨提示

关闭按钮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系统停止办理,具体内容见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目中的《关于停止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在线服务>>办事指南>>其他

海淀区再生资源行业增值税先征后返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3-12-17来源:海淀区财政局

  1.业务事项名称

  海淀区再生资源行业增值税先征后返

  2.业务事项类型

  对外服务类型事项。

  3.所需提交的材料

  您总共需要填报或准备的材料如下:

  (1)退税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原则上要求用带有文号的正式公文(A4纸)上报,题目为《关于办理退付XXXX年XX月-XX月增值税的请示》,抬头为“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市财政局、XX区财政局”。申请报告中说明单位的基本情况、内部核算方法、申请退税期间、文件依据、全部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的构成情况、进项转出、申请退税金额、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相关申报资料不相符的说明等内容,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填写《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申请审核表》、填写《一般增值税退付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和《收入退还书》。

  (3)退税所属期内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逐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

  (4)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及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有关数据及资料,包括:退税所属期内销售账户银行日记账复印件和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5)退税所属期的会计账簿复印件,包括全部应税增值税销售收入明细账及应交税金账。对既经营退税产品,又兼营非退税产品的企业,销售产品必须分开核算。

  (6)填写《销售新品、旧货说明》。

  (7)本单位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达到80%以上的书面声明。

  (8)本单位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的书面声明。

  (9)退税单位在第一次申报退税时,需申报以下资料,初审单位核实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原件现场退还退税单位:

  ①填写《再生资源值税先征后退登记表》;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税部门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备案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其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2009年以前享受免税政策的单位,需提供国税部门免税资格批复的复印件;

  ⑦上述资料在退税期间有变化的,随时补充上报。

  (10)其他需报送的资料。

  注:①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含各项账目)应用A4纸张,并装入档案袋。

  ②退税电子数据均用U盘存储。

  4.业务(政策)依据

  财税[2008]157号

  财税[2009]119号

  5.受理范围

  凡在海淀区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且符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增值税返还规定的再生资源企业,可在海淀区财政局办理增值税先征后返。

  6.申请条件

  (1)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的,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备案;

  (2)有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

  (3)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

  (4)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7.办理时限

  即时。

  8.办理时间

  上午9点至下午4点。

  9.办理地址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B431房间

  10.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11.咨询电话

  88488431 预算科

  12.监督单位及电话

  海淀区财政局办公室  88488422

  13.注意事项

  (1)请各退税单位自行准备装材料的档案袋

  (2)收入退还书不写日期不盖公章,注意大小写金额一致 


温馨提示

关闭按钮

外商投资企业月报报送系统暂停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欢迎进入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系统!

请问您是否知道登录密码?

欢迎进入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系统!

1. 海淀区财政局无权限查询企业的用户名及密码,密码丢失后只能通过发送邮件至huacm@163.com获取;

2. 发送邮件时请注明“查询用户名和密码”,并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单位法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财政登记号码;

3. 密码获取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左右。

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温馨提示

关闭按钮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系统停止办理,具体内容见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目中的《关于停止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