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定点)采购
中标供应商(厂商)邀请函
北京市政府采购各中标供应商(厂商):
根据北京市采购中心招标文件中的区县共享原则,我区拟共享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有意成为海淀区2018-2019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供应商(厂商),并自愿遵守《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办公设备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及《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协议采购供应商对海淀区办公设备协议(定点)采购服务的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的中标供应商(厂商),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海淀区办公设备供应商(厂商)确认事宜:
根据市区资源共享的原则,北京市市级中标协议供货商本着自愿的原则成为我区的定点供应商。如有意愿的中标供应商(厂商)报送相关材料至海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中标供应商(厂商)需上报的材料及工作要求:
1. 中标供应商(厂商)需上报的材料
(1)《承诺书》(见附件1)
(2)《海淀区办公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采购代理商推荐表》(见附件2)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名称为:单位简称+中标品牌名称)。
(3)《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体工作要求:
(1)《承诺书》须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订,则需提供针对本事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加盖公章,如贵单位非中小企业,则无须报送;
(3)中标供应商(厂商)推荐的代理商必须从2017-2019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供应商库中选择;
(4)为确保为区属预算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厂商)推荐的代理商的工商及税务登记地址原则上必须为海淀区;
(5)考虑到海淀区特殊的地域环境,北部地区(山后地区)分布较多的预算单位,为确保此类单位协议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推荐的代理商中必须包含办公地址在北部地区(山后地区)的代理商;
(6)《海淀区办公设备类政府采购协议(定点)采购代理商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应按品牌分别填写,同一中标供应商(厂商)代理多个品牌的,应分表填写;推荐表须加盖公章;
(7)本次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允许对代理商进行调整一次,调整时间由区财政局统一确定,调整时必须提供调整原因及新推荐的供应商名称等(纸质)。
报送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18日9:00-12:00,13:30-17:30
*请各中标供应商根据中标供应商报名时间(附件4)的安排,报送相关材料
报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东门1层服务大厅(工商银行对面)
联系人:张 冰
联系电话:88488426
海淀区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18年5月3日
*此次邀请函仅做共享使用,海淀区办公设备类协议(定点)采购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发文